重生点管理细则
第一章 总则
- 为规范生存界重生点规划、建设和管理工作,明确玩家重生传送机制,维护服务器地理空间结构和交通体系秩序,防止重生机制滥用,制定本细则。
- 重生点属于服务器公共基础设施,其主要功能为保障玩家死亡后的就近复活,不以提供公共传送服务为目的。
- 重生点规划应兼顾建设规模、玩家分布、交通条件和区域发展需要,促进各区域均衡发展,推动构建生存界立体交通网络。
- 重生点的设立、调整、迁移或者撤销属于公共服务安排,不构成对相关地区、聚落或者建设项目地位的确认,也不赋予任何额外权利。
- 重生点的设置和变更由服务器重生点主管部门负责。
第二章 规划与设立
- 聚落可根据建设和发展需要申请设立、调整、迁移或者撤销重生点。
- 聚落申请设立、调整、迁移或撤销重生点,应由聚落玩家委员会或经其授权的下设机构提出。
- 重生点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有关申请,并作出批准、调整或者驳回决定。
- 对于重生点覆盖不足、距离现有重生点较远,或者客观上已形成较大建设规模、玩家活动频繁、承担重要交通功能或者具有重要公共服务价值的区域,重生点主管部门可主动设立、调整、迁移或撤销重生点。
- 因交通规划、聚落发展、区域建设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需要,重生点主管部门可对重生点布局进行统一优化和调整。
- 为维护服务器空间结构和交通体系价值,重生点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重生点覆盖范围及相关机制。
- 为保障重生点的有效运营与管理,主管部门可对重生点申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。
第三章 建设与维护
- 聚落应根据建设规模、玩家分布及交通条件,及时建设和完善重生点及其配套设施。
- 重生点应设置在安全位置,且周边应配套建设必要的道路、交通接驳、公共服务及指引设施,保障玩家正常使用。
- 鼓励聚落和地区将重生点与铁路车站、公路设施、港口、机场等交通设施统筹规划建设。
- 重生点属地应保持重生点周边环境安全,并将重生点作为展示区域良好形象的窗口。
第四章 调整与撤销
- 聚落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申请调整、迁移或者撤销重生点。
- 因重生点覆盖优化、交通体系调整、区域发展变化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需要,重生点主管部门可主动调整重生点位置。
- 因长期废弃、闲置或者已失去设立必要性的,重生点主管部门可撤销相关重生点。
第五章 重生机制管理
- 重生机制应以保障玩家正常游戏体验为基础,同时兼顾服务器整体空间结构和交通体系建设目标。
- 服务器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与重生点相关的机制和规则。
- 聚落和地区团体不得通过规划建设、机制利用或者其他方式,将重生点作为替代正常交通体系的公共传送节点。
- 重生点主管部门有权根据服务器整体规划需要,对重生点网络进行统一优化和调整。
第六章 附则
-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,由服务器重生点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或确有需要的,提交运营事务局处理。
- 本细则由服务器重生点主管部门负责解释。
- 本细则经运营事务局工作组第55次例会通过,自2026年9月21日起施行。